顾颉刚塑造的“民族英雄王同春”在何种意义上有别于前人传述的“王同春”?《王同春》在他的思想历程中究竟处于什么位置?通过这样一篇“失败英雄的传纪”1,顾力图面对或回应怎样的现实问题,他的“民间”观又由此显示出哪些内部矛盾?围绕这些议题,本文拟将《王同春》置于两条彼此重叠呼应的线索中重作审读,其一即身兼历史(地理)学者、民间文化研究者与社会活动家等多重身份的顾颉刚在执教燕京大学期间(1929-1937)的内在思想变化,其二则是1930年代中期日本侵略下内陆边疆出现的分裂危机、“开发西北”运动等时事组成的外部历史情境。《王同春》既是顾颉刚面对激变时局从民间发掘、建构“民族英雄”的重要尝试,也是“时势”与思想剧烈碰撞而催生的“活文本”,下文将从顾颉刚在各写作阶段吸纳、取舍原始材料的具体情况着手,渐次阐释这一文本的形式、内涵与外延,力求在解明《王同春》自身文本肌理、跨文体特性及不同版本间异同等具体问题的基础上,达致对于顾颉刚及其同时代知识人学术-社会实践的深度理解。
一、“文”“法”之外的民间传奇
《禹贡》刊出的写定本《王同春开发河套记》,由一节引言、四节正文、五篇附录组成。引言系顾颉刚专为《禹贡》所作,其相当详尽地交代了成文经过,从前期口述采集到后期文献整理,每阶段所用材料及其来源都有明确记载;附录则收入顾参考过的所有文字资料,包括前五原县知事王文墀、地理学家张相文所著两种王同春传记,以及光绪朝《东华续录》、张星烺编《沌谷居士年谱》中涉及王的片段记载。这种编排方式,凸显了引证资料之于《王同春》的决定性,也似乎有意宣示本文所叙无一字无出处。正文首节伊始,顾颉刚如是介绍传主的出身:
王同春是直隶省顺德府邢台县人,生于清咸丰元年(西元一八五一),小名进财。他出身微贱,没有受过教育,识不得几个字。他的幼年的生活,大约已经没有人知道了。到十六岁那年,他犯了杀人的案子,从家乡逃出来,同拳术家李三侉子一起推车到了河套。2
1 顾颉刚:《王同春开发河套记》,《宝树园文存》卷四,《顾颉刚全集》第36册,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344页。
2 同上,第3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