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上梳理的脉络中反观《王同春》,我们或可洞悉顾颉刚在个别词句表达之外相对更深层的思考。顾氏表彰王同春为“民族伟人”的最核心依据,是其为后套区域一厅化三县创设了农业社会条件,此种边疆行政建置的内地化意味着,逊清遗留的盟旗制就此纳入中央政权实质管辖,在这个意义上,曾由王同春主导的移民开垦构成了解决当下分裂危机的治本方策,“官民合作”也由是间接达成。历史上的内蒙移垦,一定程度上由领有牧地的蒙旗王公主动招募汉人垦荒所推动,王同春等实力雄厚的汉民地商即是经由从王公手中取得永佃权,谋求对土地的实质性占有。1《王同春》大大简化了蒙汉间复杂的地权博弈,河套地王公及牧民被一律化约为无名无姓的、没有任何身份标识的“蒙人”,这暗合于彼时顾颉刚警惕并针砭德王等蒙古族上层精英的价值取向,也让“河套王”凸现为传记中聚集地方“信仰”的唯一中心。
在顾颉刚于之江大学发表的演讲中,有一个未被《王同春》实质性涉及的方面,即蒙古族内部的社会结构问题,顾氏力图将蒙古一般民众把握为区别于上层政教集团的社会范畴,且尝试探寻完全斩断二者间关联的社会政治方案,从彼时他的其他知识活动判断,这应是他着力推进的路向。作完《王同春》第二稿后,顾颉刚指示学生侯仁之译出欧文·拉铁摩尔的《蒙古的盟部与旗》及《蒙古的王公、僧侣与平民阶级》等两篇文章。拉铁摩尔(侯译作“拉丁摩”)同样将盟旗制作为理解蒙古当代问题的关键,其“以历史学者之立场,纵论蒙人之史实命运”2的长时段史论方式可谓与顾颉刚不谋而合。在他看来,蒙古民族早已不是一般时政观察家口中的“草昧”或“野蛮”人群,其社会“已经演化到至为复杂的地步”3,王公、僧侣与平民之间出现了触目的阶级分化,未来蒙族内部的阶级斗争将不可避免4。拉、顾二人的决定性分歧在于,前者对盟旗制和阶级结构的考察俱限于蒙古民族内部,顾氏则希望打破这一封闭、统整的族群叙述,探索如何在中华民国“全民众”构图中重新表述蒙族民众。
1 相关研究请详参王玉海《发展与变革——清代内蒙古东部由牧转农的转型》,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0年,“绪言”第1-2页;王建革《清代蒙地的占有权、耕种权与蒙汉关系》,《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3期。
2 美国拉丁摩著,侯仁之译:《蒙古的盟部与旗》,《禹贡》第3卷第6期,1935年5月16日。
3 美国拉丁摩著,侯仁之译:《蒙古的王公、僧侣与平民阶级》,《禹贡》第3卷第10期,1935年7月16日。
4 “我实不欲牵强附会阶级分析之说。但是我敢预测蒙古民族内部的冲突,一定会越发露骨的表现为阶级的斗争,而且必须用阶级的斗争的看法来解释。”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