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选树优秀榜样,强化示范引领,激励广大学生志存高远、勤学笃行、挺膺担当、刚健有为,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力量,根据《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2022年修订)》(重大校发〔2022〕104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期限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
二、标准及比例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其标准和比例为:
甲等奖学金每人每次1500元,评定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3%;
乙等奖学金每人每次1000元,评定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8%;
丙等奖学金每人每次500元,评定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19%。
三、申请基本条件
1.坚守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2.崇德向善、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理想远大、创先争优,担当时代责任,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评选学期内无补考科目。
5.强身健体、拼搏向上,积极锻炼身体。
6.热爱劳动、砥砺奋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2年修订)》及学院综测细则,线下线上结合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学生提交的综测相关获奖证书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审核建档并保存备查。
2.规范评选环节。严格按照评定办法相关要求开展评选工作,初评名单须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请各年级各班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按时报送材料。
重庆大学博雅学院
2025年9月18日
附件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xlsx
附件3: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名单.xls
附件4: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