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Notice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9-18 10:27来源: 作者:

各位同学: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2025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5〕4号),现将我校2025—2026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重庆大学全日制、中国国籍、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及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学业及综测成绩专业排名在20%以内,无补考科目,且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上学年参加不少于2项,不低于20小时的公益服务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本学年未获其它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近三年未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

三、奖励标准

宝钢优秀学生奖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励金额为20000元/人。

四、推荐名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校推荐名额5名,其中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最终获奖名单由宝钢教育基金会审核后确定。

学院推荐名额0-1名。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1.学院成立评审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负责人担任组长,组织实施推评工作。 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握评选标准,遵守评审程序。学院推荐人选应在全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再将确定的候选人报送学校。

2.参评学生及学院均通过智慧学工平台“评奖助优”板块选择“宝钢优秀学生奖”进行申报、审批、公示、提交。表中“主要事迹”一栏着重介绍学生本人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3.学校评审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差额评选,评选结果在学工部网页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推荐至宝钢教育基金会,并在宝钢教育基金会申报系统上完成网上申报流程。

4.推荐评选过程中,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或严重渎职者,一经核实,取消当事人当学年度评奖评优及各类奖助学金参评资格,已经获取的荣誉予以取消,发放的资金予以追回,同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7.严格报送时间。申报学生的《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专业排名先不用填写)电子版需要在2025年9月20日17:00之前发至邮箱lac@cqu.edu.cn,同时提交纸质版评审表到博雅学院103办公室。逾期不提交按自动弃权处理。

重庆大学博雅学院

2025年9月18日

 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