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14 | 来源: | 作者:
各同学: 接教务处《关于本科学生不能正常参加体育课程学习及考核处理的通知》,根据重庆大学【2012】13号文件精神,现把学生不能正常参加体育课程学习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情况1:特殊体质的学生(如肢体残疾、患有心肺功能疾病等) 不能正常参加体育课程学习,须在第四学期前凭校医院相关证明、申请表(附件一)及汇总表(附件二)到体育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注:成绩档案中记录为:“因病免修”) 情况2:因民族风俗习惯不参加游泳学习的部分少数民族同学 可申请更换为其他自选技能(不能与已选项目重复)。办理方式为:填写申请表(附件一,医院诊断处不填),和审核汇总表,将申请表(附件一)及汇总表(附件二)于第十四周星期二17:00(5月20日)前报送博雅学院办公室(文字斋131)。 情况3:因病不能参加游泳学习(经校医院诊断为长期不能游泳)的同学 可申请更换为其他自选技能(不能与已选项目重复)。办理方式为:填写申请表和审核汇总表,将申请表(附件一)及汇总表(附件二)于第十四周星期二17:00(5月20日)前报送博雅学院办公室(文字斋131)。(以后均为每学年第二学期的前四周办理) 二、体育学院联系方式: 体育学院教务办公室 地址:虎溪校区D1120 电话:023-65658102;李老师:15923513886、18696600933 重庆大学博雅学院 2014 年5月14日 公共体育课程特殊处理申请表及汇总表.docx 58e40d30d35e34c51c14ca9d9873e723.docx (29.2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