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大学相关文件规定,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博雅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姚 飞 曾佐伶
副组长:李广益
成 员:唐 杰 姜雪峰 万曼璐
秘 书:张 振
二、招生人数
目前学校下达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招生录取计划如下: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招生名额10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和申请材料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报名,并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提交申请材料。考生须依据重庆大学招生简章要求的前七项申请材料内容(其中,《考生自我评价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请下载本细则附件1填写),补充如下证明本人学业和学术能力的材料,整合形成申请材料:
1、外语水平等级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绩:【英语】大学英语六级(CET6)、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托福(TOEFL)、GRE、GMAT、雅思(IELTS);【德语】DSH、TestDaF;【法语、日语、俄语等语种】成绩单应为国内外权威考试机构颁发的成绩单。
2、个人学术成果代表作1-2篇/部(不限是否发表)
为便于审核,考生须自行制作一份申请材料目录,置于文件首页,并按招生简章申请材料顺序进行排序,扫描制作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申请材料+拟报考导师”。4月1日前,申请材料需发送到邮箱zhangzhen@cq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联系电话+申请材料+拟报考导师。
(二)资格审核
学院将组织专门的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未能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轮考核。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10日之前在学院官网发布。
考生提交的审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可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核安排
学院成立若干专家考核小组,在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考核形式
现场面试。包含自我介绍(不超过3分钟)和专家提问两部分。如因疫情等因素发生变动,则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含: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英文。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含专业素质、心理素质等)、知识运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潜力和素质,并对考生的学术英文能力进行测试。
专业基础:结合考生申请材料,例如自我评价、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交硕士论文摘要和目录)、考生参与科研、代表性学术成果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等,通过专家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对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及已具备的科研基础水平进行考察。
专业综合:通过专家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重点针对考生的博士生阶段研究计划,对考生的专业认识与深度、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潜力和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
综合能力:结合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表仪态、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考察。
英文:综合考察考生的学术英文理解、表达和交流能力。
(三)考核组织
1、报到时间及地点:4月22日上午10:00-11:30,重庆大学A区博雅小院104办公室。
2、报到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并交复试费200元/人。
3、体检:考生报到、缴费后,携带一寸照片1张,空腹到重庆大学A区校医院进行体检。本校应届考生以及硕博连读生无需体检。
4、考核时间及地点:4月23日上午9:00开始,具体地点及考核顺序报到时查看。每位考生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学院不再另行组织考核。
五、成绩公示及计算办法
学院将在重庆大学博雅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考核成绩。
(一)成绩构成
考核成绩分为四部分: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英文,各部分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总成绩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英文四部分成绩加权之和。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专业基础×30%+专业综合×30%+综合能力×20%+英文×20%。
(二)公示方式和排名规则
学院公示所有考生成绩和排名。排名规则如下:总成绩分数高者排名在前;如果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以专业综合、专业基础、综合能力、英文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六、拟录取规则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学院将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导师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人选。
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考核单科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以及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所有考生拟录取名单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七、考核监督与申诉
考核全程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建立健全招生考核工作规章制度,切实维护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书面申诉。
申诉电话:023-65102009
学院纪委电话:023-65102069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cqu.edu.cn/index.html
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博雅学院:http://lac.cqu.edu.cn/
本细则由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博雅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重庆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博雅学院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