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30 | 来源: | 作者:
精进助学金申请表.doc 5f5bfcd34e71b3e4fcb4dd1e9acac26c.doc(36.50 KB) 精进助学金推荐人汇总表.xls 1f849dd3f435de7eb2d671ce4f165e14.xls(19.50 KB) 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02092d0664e6b9c8e92a634ba8161441.doc(40.50 KB) 重庆大学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xls 6aebd95362a7cb102f6a0006430e8099.xls(10.00 KB) 各位同学: 为鼓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不断的创新、更好的发展;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在学校及相关企业、公益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14年我校设立了“长江电力奖学金”、“精进助学金”等多项学生奖(助)学金项目,现即将开展评定工作 ,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助学类 一、助学类奖(助)学金项目名称 此次评选的项目有:精进助学金、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博世助学金、杨涛助学金。该项目工作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 二、评定范围、条件及奖励标准 ㈠、精进助学金 由香港精进基金会募资捐助。 1.评选条件 ①、我校正式录取的2014级本科学生; 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 ③、热爱祖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帮助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④、勤奋好学,积极进取。 ⑤、生活习惯良好,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⑥、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健康; ⑦、未获得社会的其他资助。 2.名额分配及资助标准 本次资助人数为25名,实行差额评选,推荐名额为40名。各学院按所分配名额推荐(见附表1),获助名单由香港精进基金会最终确定。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年限为本科在读期间。 3.材料报送 ①、精进计划学生申请表(见附表) ②、重庆大学精进助学金2014级候选学生情况统计表(见附表) ③、学生高考成绩单复印件 ④、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二)、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 由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在我校设立。 1.评选范围、名额及资助标准 评选范围为2011级(城规学院)、2012级、2013级、2014级来自经济落后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成绩优秀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该项目实行等额评选,全校共50名,每人4000元。 2.评选条件 ①、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③、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④、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奉献; ⑤、本学年未获得社会的其他资助。 3.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高考成绩单复印件(2014级) ③、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三)、博世助学金 由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捐助。 1.评选范围、名额及资助标准 评选范围为我校2014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除艺术设计类、表演类、广播电视类、播音主持类、舞蹈类、动画类、艺术类专业及其它学费高于7000元每年的专业)。该助学金全校共评40名,实行差额评选,共推选60名候选学生,由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评出最终获助学生。获助金额为每人5000元/学年。 2.参评条件 ①、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 ②、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立志成才、乐于奉献,高考成绩班级排名50%以上; ③、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没有公认的奢侈品; ④、入校后无不良行为(考试作弊、打架斗殴等); ⑤、入校后没有接受其他公司的助学金。 3.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四)、杨涛助学金 此助学金由杨涛先生捐助。 1.评选范围及名额标准 该助学金评选范围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校评选30名,实行等额评选,各学院分配名额见附表1。资助金额为每人4000元。 2.评选条件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③、学习刻苦,成绩排名在本年级专业前40%以内; ④、能积极组织和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3.报送材料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困难证明复印件 (五)审核项目 学院须对除新生外,已获得轩辕助学金(3000元/人/年)、精进助学金(5000元/人/年)、思源助学金(4000元/人/年)、康明斯女大学生励学金(3000元/人/年)、丰田助学金(3000元/人/年)、唐仲英奖学金(4000元/人/年)的学生进行审核,不复合条件者可取消资格,替换学生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由学生工作副书记任组长的奖助学金推评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并通过班会、宣传栏、网络、QQ群等方式广泛宣传各类奖助学金,让每位学生知晓,激励学生勤奋学习,自强不息,推进我校学风校风建设。 2.坚持评选条件,把握评选标准。学院要在学生综合测评基础上,经个人申请,由班团组织民主推荐,并按照奖助学金的评选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推荐出来。申请助学类奖助学金的学生必须经过学院的困难认定,学生在同一学年只能获一项社会资助的奖助学金。 3.奖助学金评选工作要强化监督,全面公示。学院须将候选学生名单在报送学校之前进行公示,公示途径要多样化,如学院网页、宿舍、学生集中的网络群等,要尽可能通告到每一位学院学生,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且无异议后,再确定推荐人选。 对于有异议的情况反映,学院要及时予以信息反馈。 4.申请助学类奖助学金的学生除填报资助方要求的材料外,还须认真填写《重庆大学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登记表》,交由学院统一汇总。所有表格均可在学工部网站下载。 6.奖助学金评选工作要实行责任制。各学院报送相关材料须由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审核,亲笔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7.严格报送时间。纸质材料及汇总表的电子档于10月17日前报送学院学生办公室;以便学院按时报送学校。逾期不报送以自动弃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8、学校成立奖助学金审核小组,本科学生民主管理委员会参与其中,对学院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者予以取消。推荐人员名单在全校新闻网公告栏、虎溪校区网页、学工部网页等公开渠道公示五天,师生若有异议,可通过相关电话及邮箱反映,学校管理部门将在三天内及时予以回复处理。助学金类评选监督电话:65112343。 9、推荐评选过程中,申请人和评议组等工作组学生如有弄虚作假或严重渎职者,一经核实,取消当事人当学年度评奖评优及各类奖助学金参评资格,已经获取的荣誉予以取消,发放的资金予以追回,同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老师等工作人员如有弄虚作假或严重渎职者,一经核实,取消当事人当学年度评优表彰资格,已经取得荣誉予以取消,造成严重后果者,依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65102069
精进助学金申请表.doc
5f5bfcd34e71b3e4fcb4dd1e9acac26c.doc(36.50 KB)
精进助学金推荐人汇总表.xls
1f849dd3f435de7eb2d671ce4f165e14.xls(19.50 KB)
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02092d0664e6b9c8e92a634ba8161441.doc(40.50 KB)
重庆大学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xls
6aebd95362a7cb102f6a0006430e8099.xls(10.00 KB)
各位同学:
为鼓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不断的创新、更好的发展;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在学校及相关企业、公益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14年我校设立了“长江电力奖学金”、“精进助学金”等多项学生奖(助)学金项目,现即将开展评定工作 ,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助学类
一、助学类奖(助)学金项目名称
此次评选的项目有:精进助学金、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博世助学金、杨涛助学金。该项目工作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
二、评定范围、条件及奖励标准
㈠、精进助学金
由香港精进基金会募资捐助。
1.评选条件
①、我校正式录取的2014级本科学生;
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
③、热爱祖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帮助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④、勤奋好学,积极进取。
⑤、生活习惯良好,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⑥、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健康;
⑦、未获得社会的其他资助。
2.名额分配及资助标准
本次资助人数为25名,实行差额评选,推荐名额为40名。各学院按所分配名额推荐(见附表1),获助名单由香港精进基金会最终确定。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年限为本科在读期间。
3.材料报送
①、精进计划学生申请表(见附表)
②、重庆大学精进助学金2014级候选学生情况统计表(见附表)
③、学生高考成绩单复印件
④、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二)、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
由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在我校设立。
1.评选范围、名额及资助标准
评选范围为2011级(城规学院)、2012级、2013级、2014级来自经济落后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成绩优秀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该项目实行等额评选,全校共50名,每人4000元。
2.评选条件
①、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③、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④、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奉献;
⑤、本学年未获得社会的其他资助。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高考成绩单复印件(2014级)
③、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三)、博世助学金
由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捐助。
评选范围为我校2014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除艺术设计类、表演类、广播电视类、播音主持类、舞蹈类、动画类、艺术类专业及其它学费高于7000元每年的专业)。该助学金全校共评40名,实行差额评选,共推选60名候选学生,由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评出最终获助学生。获助金额为每人5000元/学年。
2.参评条件
①、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
②、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立志成才、乐于奉献,高考成绩班级排名50%以上;
③、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没有公认的奢侈品;
④、入校后无不良行为(考试作弊、打架斗殴等);
⑤、入校后没有接受其他公司的助学金。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四)、杨涛助学金
此助学金由杨涛先生捐助。
1.评选范围及名额标准
该助学金评选范围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校评选30名,实行等额评选,各学院分配名额见附表1。资助金额为每人4000元。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③、学习刻苦,成绩排名在本年级专业前40%以内;
④、能积极组织和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3.报送材料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困难证明复印件
(五)审核项目
学院须对除新生外,已获得轩辕助学金(3000元/人/年)、精进助学金(5000元/人/年)、思源助学金(4000元/人/年)、康明斯女大学生励学金(3000元/人/年)、丰田助学金(3000元/人/年)、唐仲英奖学金(4000元/人/年)的学生进行审核,不复合条件者可取消资格,替换学生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由学生工作副书记任组长的奖助学金推评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并通过班会、宣传栏、网络、QQ群等方式广泛宣传各类奖助学金,让每位学生知晓,激励学生勤奋学习,自强不息,推进我校学风校风建设。
2.坚持评选条件,把握评选标准。学院要在学生综合测评基础上,经个人申请,由班团组织民主推荐,并按照奖助学金的评选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推荐出来。申请助学类奖助学金的学生必须经过学院的困难认定,学生在同一学年只能获一项社会资助的奖助学金。
3.奖助学金评选工作要强化监督,全面公示。学院须将候选学生名单在报送学校之前进行公示,公示途径要多样化,如学院网页、宿舍、学生集中的网络群等,要尽可能通告到每一位学院学生,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且无异议后,再确定推荐人选。 对于有异议的情况反映,学院要及时予以信息反馈。
4.申请助学类奖助学金的学生除填报资助方要求的材料外,还须认真填写《重庆大学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登记表》,交由学院统一汇总。所有表格均可在学工部网站下载。
6.奖助学金评选工作要实行责任制。各学院报送相关材料须由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审核,亲笔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7.严格报送时间。纸质材料及汇总表的电子档于10月17日前报送学院学生办公室;以便学院按时报送学校。逾期不报送以自动弃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8、学校成立奖助学金审核小组,本科学生民主管理委员会参与其中,对学院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者予以取消。推荐人员名单在全校新闻网公告栏、虎溪校区网页、学工部网页等公开渠道公示五天,师生若有异议,可通过相关电话及邮箱反映,学校管理部门将在三天内及时予以回复处理。助学金类评选监督电话:65112343。
9、推荐评选过程中,申请人和评议组等工作组学生如有弄虚作假或严重渎职者,一经核实,取消当事人当学年度评奖评优及各类奖助学金参评资格,已经获取的荣誉予以取消,发放的资金予以追回,同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老师等工作人员如有弄虚作假或严重渎职者,一经核实,取消当事人当学年度评优表彰资格,已经取得荣誉予以取消,造成严重后果者,依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65102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