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2-26 | 来源: | 作者:
各同学: 为进一步促进校企产学合作,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激励学生提高自身能力,并能尽力回报社会,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在重庆大学设立“星网锐捷奖学金”,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本奖学金适用于全校全日制福建籍(父母家庭所在地为福建)大二、大三年级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国防生等由国家或其他单位负担学费,最终定向就业的学生不在评选范围内。推荐名额不限,符合评选标准和评选条件即可。 二、奖学金项目设置 (一)优生奖学金 本科生以2015-2016学年(包括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获得的综合奖学金等级为评选依据,两个学期均需获奖,以其中最低获奖等级为依据对应申报此项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以2015-2016学年获得的新生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相应等级为依据对应申报此项奖学金: 1.获得综合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甲等(一等),申报优生奖学金2000元; 2.获得综合奖等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乙等(二等),申报优生奖学金1500元; 3.获得综合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丙等(三等),申报优生奖学金1000元。 (二)科技活动奖学金 以2015-2016学年(奖状或证书的落款日期在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间)全国性专业科技竞赛(可参评的专业科技竞赛范围见附件)中获得的最高奖项为依据; 在某项全国性专业科技竞赛中,获得: 1.全国前三等优胜者,申报科技活动奖学金2500元; 2.赛区前三等优胜者,申报科技活动奖学金1500元。 (三)以上奖学金项目不可兼得,只能按照条件获得其中一项;每学年只能参评其中一类,每一类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身心健康;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4.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和综合素质; 5.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同一学年只能获一项社会资助的奖学金。 7、本学年(2016-2017学年)已经获得国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不参评。 四、申请程序及评选要求 1.各学院推荐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学生综合测评基础上,由班团组织讨论、民主推荐,学院审核后提出初步名单,并将拟推荐人选在全院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无异议后,将确定的候选人报送学校评审。 2.被推荐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模板见附件): 1)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表。 2)专业排名成绩证明,加盖学院公章。 3)参评优生奖学金须提交奖状复印件或获奖证明,获奖证明须加盖学院公章;参评科技活动奖学金须提交奖状复印件及获奖证明,获奖证明须加盖学院公章; 请各班级积极推荐,并将推荐的学生材料和汇总表于12月27日(周二)下午4:00前发送至邮箱lac@cqu.edu.cn。 博雅学院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2016年星网锐捷奖学金相关材料.rar b46ae738521d304585adba8c5849cbc3.rar(71.86 KB)
各同学:
为进一步促进校企产学合作,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激励学生提高自身能力,并能尽力回报社会,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在重庆大学设立“星网锐捷奖学金”,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本奖学金适用于全校全日制福建籍(父母家庭所在地为福建)大二、大三年级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国防生等由国家或其他单位负担学费,最终定向就业的学生不在评选范围内。推荐名额不限,符合评选标准和评选条件即可。
二、奖学金项目设置
(一)优生奖学金
本科生以2015-2016学年(包括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获得的综合奖学金等级为评选依据,两个学期均需获奖,以其中最低获奖等级为依据对应申报此项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以2015-2016学年获得的新生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相应等级为依据对应申报此项奖学金:
1.获得综合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甲等(一等),申报优生奖学金2000元;
2.获得综合奖等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乙等(二等),申报优生奖学金1500元;
3.获得综合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丙等(三等),申报优生奖学金1000元。
(二)科技活动奖学金
以2015-2016学年(奖状或证书的落款日期在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间)全国性专业科技竞赛(可参评的专业科技竞赛范围见附件)中获得的最高奖项为依据;
在某项全国性专业科技竞赛中,获得:
1.全国前三等优胜者,申报科技活动奖学金2500元;
2.赛区前三等优胜者,申报科技活动奖学金1500元。
(三)以上奖学金项目不可兼得,只能按照条件获得其中一项;每学年只能参评其中一类,每一类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身心健康;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4.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和综合素质;
5.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同一学年只能获一项社会资助的奖学金。
7、本学年(2016-2017学年)已经获得国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不参评。
四、申请程序及评选要求
1.各学院推荐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学生综合测评基础上,由班团组织讨论、民主推荐,学院审核后提出初步名单,并将拟推荐人选在全院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无异议后,将确定的候选人报送学校评审。
2.被推荐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模板见附件):
1)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表。
2)专业排名成绩证明,加盖学院公章。
3)参评优生奖学金须提交奖状复印件或获奖证明,获奖证明须加盖学院公章;参评科技活动奖学金须提交奖状复印件及获奖证明,获奖证明须加盖学院公章;
请各班级积极推荐,并将推荐的学生材料和汇总表于12月27日(周二)下午4:00前发送至邮箱lac@cqu.edu.cn。
博雅学院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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