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9-18 | 来源: | 作者:
重庆大学关于评选2016年“唐立新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唐立新教育基金《唐立新奖学金评选方案》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唐立新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范围 唐立新奖学金全校共评选60名学生(不含已获奖学生)。该奖学金为差额评选,学院推荐名额为:教务处50名(优异生),团委20名,自动化学院10名,生命科学学院、uc联合学院、体育学院、博雅学院、药学院各推荐2名,其余学院各推选5名(不含优异生)。我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建议申请学生中不含大一新生(国家奖学金不影响申报)。 二、奖励金额 每名获奖学生每年奖励人民币10000元,对获得该项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从获奖之日起,每年资助至其顺利完成学业(最高至博士毕业)。 三、评审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 修养;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身心健康。 2.选择条件(至少符合其中一个条件): (1)学校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挂科及重修; (2)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3)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5)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6)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7)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8)获得2016年校争先创优学生个人标兵提名的同学,自然参加今年唐立新奖学金的面试。 四、工作程序及评选要求 1.各学院推荐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学生综合测评基础上,由班团组织讨论、民主推荐,学院审核后提出初步名单,并将拟推荐人选在全院进行公示三天,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无异议后,再将确定的候选人报送学校,学校将报送唐立新先生确定最终面试名单。 2.团委、教务处、各学院推荐的学生均须按要求如实填写《重庆大学2016年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家庭贫困(如是)证明;参考范本填写),以及《重庆大学2016年唐立新奖学金推荐学生基本简介》电子档(内容只能一页)。《申请表》的纸质材料于9月23日(周五)以前报送学工部学生科。 3.团委、教务处、各学院须汇总学生基本信息电子档,将《重庆大学2016年唐立新奖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电子档,以及学生《重庆大学2016年唐立新奖学金推荐学生基本简介》电子档统一汇总后于9月23日(周五)以前发送至jxj@cqu.edu.cn,表格均在学工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人:罗莹 023-65103554 吴伟 023-65111290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年9月18日
重庆大学关于评选2016年“唐立新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唐立新教育基金《唐立新奖学金评选方案》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唐立新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范围
唐立新奖学金全校共评选60名学生(不含已获奖学生)。该奖学金为差额评选,学院推荐名额为:教务处50名(优异生),团委20名,自动化学院10名,生命科学学院、uc联合学院、体育学院、博雅学院、药学院各推荐2名,其余学院各推选5名(不含优异生)。我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建议申请学生中不含大一新生(国家奖学金不影响申报)。
二、奖励金额
每名获奖学生每年奖励人民币10000元,对获得该项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从获奖之日起,每年资助至其顺利完成学业(最高至博士毕业)。
三、评审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
修养;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身心健康。
2.选择条件(至少符合其中一个条件):
(1)学校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挂科及重修;
(2)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3)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5)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6)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7)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8)获得2016年校争先创优学生个人标兵提名的同学,自然参加今年唐立新奖学金的面试。
四、工作程序及评选要求
1.各学院推荐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学生综合测评基础上,由班团组织讨论、民主推荐,学院审核后提出初步名单,并将拟推荐人选在全院进行公示三天,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无异议后,再将确定的候选人报送学校,学校将报送唐立新先生确定最终面试名单。
2.团委、教务处、各学院推荐的学生均须按要求如实填写《重庆大学2016年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家庭贫困(如是)证明;参考范本填写),以及《重庆大学2016年唐立新奖学金推荐学生基本简介》电子档(内容只能一页)。《申请表》的纸质材料于9月23日(周五)以前报送学工部学生科。
3.团委、教务处、各学院须汇总学生基本信息电子档,将《重庆大学2016年唐立新奖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电子档,以及学生《重庆大学2016年唐立新奖学金推荐学生基本简介》电子档统一汇总后于9月23日(周五)以前发送至jxj@cqu.edu.cn,表格均在学工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人:罗莹 023-65103554
吴伟 023-65111290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