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1-02 | 来源: | 作者:
各位同学: 为教育、鼓励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早日成为国家、社会有用之才,同时也为了支持重庆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树立镇秦集团良好的社会形象,经双方友好协商,镇泰集团出资在重庆大学设立“镇泰奖学金” ,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范围 本奖学金适用于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共计50名。 单位 名额 单位 名额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 软件学院 1 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 2 生物医学工程联合学院 1 电气工程学院 2 数学与统计学院 1 动力工程学院 1 体育学院 1 法学院 1 通信工程学院 1 光电工程学院 1 土木工程学院 2 化学化工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1 机械工程学院 3 新闻学院 1 计算机学院 2 艺术学院 1 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2 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 1 建筑城规学院 2 自动化学院 1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 物理学院 1 弘深学院 1 生命科学学院 1 公管学院 1 美视电影学院 2 Uc联合学院 1 博雅学院 1 航空航天学院 1 基金会 5 汽车工程学院 2 创新药物研究中心 1 二、奖励金额 每人获奖金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00元)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身心健 康;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4.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和综合素质; 5.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获得国家、省部级各种奖项 者优先考虑;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7.学生在同一学年只能获一项社会资助的奖学金。 四、工作程序及评选要求 1.各学院推荐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学生综合测评基础上,由班团组织讨论、民主推荐,学院审核后提出初步名单,并将拟推荐人选在全院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无异议后,再将确定的候选人报送学校评审。 2.被推荐为奖学金的学生填写 “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表”(见学工部网站), 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11月6日上午10:00前电子版发送至506307580@qq.com,纸质版交至文字斋116办公室,表格均在学工部网站下载。 3.被推荐学生还须认真填写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总表(在学工部网站下载),由学院统一于11月11日(周三)下午5:00前发送邮箱至jxj@cqu.edu.cn。 博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
各位同学:
为教育、鼓励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早日成为国家、社会有用之才,同时也为了支持重庆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树立镇秦集团良好的社会形象,经双方友好协商,镇泰集团出资在重庆大学设立“镇泰奖学金” ,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范围
本奖学金适用于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共计50名。
单位
名额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
软件学院
1
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联合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动力工程学院
体育学院
法学院
通信工程学院
光电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外国语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3
新闻学院
计算机学院
艺术学院
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
建筑城规学院
自动化学院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物理学院
弘深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公管学院
美视电影学院
Uc联合学院
博雅学院
航空航天学院
基金会
5
汽车工程学院
创新药物研究中心
二、奖励金额
每人获奖金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00元)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身心健
康;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4.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和综合素质;
5.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获得国家、省部级各种奖项
者优先考虑;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7.学生在同一学年只能获一项社会资助的奖学金。
四、工作程序及评选要求
1.各学院推荐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学生综合测评基础上,由班团组织讨论、民主推荐,学院审核后提出初步名单,并将拟推荐人选在全院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无异议后,再将确定的候选人报送学校评审。
2.被推荐为奖学金的学生填写 “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表”(见学工部网站), 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11月6日上午10:00前电子版发送至506307580@qq.com,纸质版交至文字斋116办公室,表格均在学工部网站下载。
3.被推荐学生还须认真填写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总表(在学工部网站下载),由学院统一于11月11日(周三)下午5:00前发送邮箱至jxj@cqu.edu.cn。
博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