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0-08 | 来源: | 作者:
各位同学: 为鼓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不断的创新、更好的发展;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在学校及相关企业、公益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我校设立了“长江电力奖学金”、“精进助学金”等多项学生奖(助)学金项目,现将开展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类 (一)助学类奖(助)学金项目名称 此次评选的项目有:精进助学金、长江电力新生奖学金、关工委特困优秀生奖学金、金诚信助学金、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华岩”奖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雅居乐地产助学金、隆福行奖学金、黄乾亨奖(助)学金、博世助学金、香港思源助学金、杨涛助学金。该项目工作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 (二)评定范围、条件及资助标准 1.精进助学金 由香港精进基金会募资捐助。 (1)评选条件 ①我校正式录取的2015级本科学生; 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 ③热爱祖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帮助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④勤奋好学,积极进取。 ⑤生活习惯良好,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⑥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健康; ⑦未获得社会的其他资助。 (2)名额分配及资助标准 本次资助人数为25名,实行差额评选,推荐名额为40名。各学院按所分配名额推荐,获助名单由香港精进基金会最终确定。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年限为本科在读期间。 (3)材料报送 ①精进计划学生申请表(学工部网页下载)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2.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 由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在我校设立。 (1)评选范围、名额及资助标准 评选范围为2012级(城规学院)、2013级、2014级、2015级来自经济落后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成绩优秀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该项目实行等额评选,全校共50名,每人4000元。 (2)评选条件 ①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③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④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奉献; ⑤本学年未获得社会的其他资助。 (3)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3.黄乾亨奖(助)学金 由香港“黄乾亨基金会”捐助 (1)评选范围及名额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可申请黄乾亨奖学金及黄乾亨助学金。全校共评选50名,其中:奖学金25名、助学金25名。该奖助学金实行等额评选,由学工部审核。奖学金参评学院及推荐名额见附件。 黄乾亨基金奖学金标准为2500元/人,助学金标准为1500元/人。 (2)评选条件 奖学金参评条件: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无不良习惯,家境清贫。 助学金参评条件:思想进步,学习勤奋,成绩中上,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无不良习惯,家境清贫。 (3)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4.博世助学金 由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捐助。 (1)评选范围、名额及资助标准 评选范围为我校2015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除艺术设计类、表演类、广播电视类、播音主持类、舞蹈类、动画类、艺术类专业及其它学费高于7000元每年的专业)。该助学金全校共评40名,实行差额评选,共推选60名候选学生,由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评出最终获助学生。获助金额为每人5000元。 (2)参评条件 ①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 ②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立志成才、乐于奉献,高考成绩班级排名50%以上; ③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没有公认的奢侈品; ④入校后无不良行为(考试作弊、打架斗殴等); ⑤入校后未获得社会的其它助学金。 (3)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博世助学金申请表及个人手写申请书;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③若申请人持有所在地出具的困难证明,直系亲属的伤残证明、低保户证明可提供复印件。 5.香港思源助学金 由香港“思源基金会”捐助。 (1)评选范围及名额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家在中西部地区省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或沿海省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成绩优异的学生。助学金获得者,下一年度可继续申请,如符合条件,可优先给予,每学年申请,经基金会审核批准,可以连续获得该助学金至本科毕业。如不符合条件者可由同一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替换。该助学金每年级20名,资助标准每人4000元。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2)评选条件 ①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家庭正常收入不能保证学生完成学业,父母有重病人者优先考虑。 ②学习努力,学业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平均分达70分及以上,一年级新生成绩以其高考成绩作为评定标准; ③热爱祖国,遵章守纪,关注社会,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④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思想品德素质; ⑤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 已获得该助学金的同学不符合条件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报告思源基金会,取消其受资助资格: ①受到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②生活不节俭,酗酒和赌博者; ③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生活状况,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④不愿意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活动者; ⑤其它问题。 (3)申请材料 ①香港思源助学金申请表(下载链接: http://www.siyuan.org.cn/news/info.aspx?id=1370,双面打印)(附彩色一寸照片) ②盖章的上一学年成绩单(一年级新生提供高考成绩单); ③申请书(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申请原因); ④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本学年继续受助者,须填报《获助学生后续情况跟踪表》及书面形式的本人上一学年学习、生活表现情况。 6.杨涛助学金 此助学金由杨涛先生捐助。 (1)评选范围及名额标准 该助学金评选范围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校评选30名,实行等额评选,各学院分配名额见附件。资助金额为每人4000元。 (2)评选条件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③学习刻苦,成绩排名在本年级专业前40%以内; ④能积极组织和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3)报送材料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困难证明复印件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1.坚持评选条件,把握评选标准。学院要在学生综合测评、困难认定的基础上,经个人申请,由班团组织民主推荐,并按照奖助学金的评选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推荐出来。原则上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只能获一项社会资助的奖助学金。 2.奖助学金评选工作要强化监督,全面公示。学院须将候选学生名单在报送学校之前进行公示,公示途径要多样化,如学院网页、宿舍、学生集中的网络群等,要尽可能通告到每一位学院学生,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且无异议后,再确定推荐人选。 3.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如实认真填写“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表”纸质表并附所有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以及“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档”. 4.严格报送时间。电子申请表格于10月12日(周一)前发送到506307580@qq.com。 5.学校成立奖助学金审核小组,本科学生民主管理委员会参与其中,对学院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者予以取消。推荐人员名单在全校新闻网公告栏、虎溪校区网页、学工部网页等公开渠道公示五天,师生若有异议,可通过相关电话及邮箱反映,学校管理部门将在三天内及时予以回复处理。学生学校奖学金类评选监督电话:65103554,助学金类评选监督电话:65112427。 6.推荐评选过程中,申请人和评议组等工作组学生如有弄虚作假或严重渎职者,一经核实,取消当事人当学年度评奖评优及各类奖助学金参评资格,已经获取的荣誉予以取消,发放的资金予以追回,同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各位同学:
为鼓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不断的创新、更好的发展;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在学校及相关企业、公益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我校设立了“长江电力奖学金”、“精进助学金”等多项学生奖(助)学金项目,现将开展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类
(一)助学类奖(助)学金项目名称
此次评选的项目有:精进助学金、长江电力新生奖学金、关工委特困优秀生奖学金、金诚信助学金、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华岩”奖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雅居乐地产助学金、隆福行奖学金、黄乾亨奖(助)学金、博世助学金、香港思源助学金、杨涛助学金。该项目工作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
(二)评定范围、条件及资助标准
1.精进助学金
由香港精进基金会募资捐助。
(1)评选条件
①我校正式录取的2015级本科学生;
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
③热爱祖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帮助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④勤奋好学,积极进取。
⑤生活习惯良好,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⑥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健康;
⑦未获得社会的其他资助。
(2)名额分配及资助标准
本次资助人数为25名,实行差额评选,推荐名额为40名。各学院按所分配名额推荐,获助名单由香港精进基金会最终确定。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年限为本科在读期间。
(3)材料报送
①精进计划学生申请表(学工部网页下载)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2.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
由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在我校设立。
(1)评选范围、名额及资助标准
评选范围为2012级(城规学院)、2013级、2014级、2015级来自经济落后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成绩优秀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该项目实行等额评选,全校共50名,每人4000元。
(2)评选条件
①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③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④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奉献;
⑤本学年未获得社会的其他资助。
(3)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3.黄乾亨奖(助)学金
由香港“黄乾亨基金会”捐助
(1)评选范围及名额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可申请黄乾亨奖学金及黄乾亨助学金。全校共评选50名,其中:奖学金25名、助学金25名。该奖助学金实行等额评选,由学工部审核。奖学金参评学院及推荐名额见附件。
黄乾亨基金奖学金标准为2500元/人,助学金标准为1500元/人。
奖学金参评条件: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无不良习惯,家境清贫。
助学金参评条件:思想进步,学习勤奋,成绩中上,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无不良习惯,家境清贫。
①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4.博世助学金
由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捐助。
评选范围为我校2015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除艺术设计类、表演类、广播电视类、播音主持类、舞蹈类、动画类、艺术类专业及其它学费高于7000元每年的专业)。该助学金全校共评40名,实行差额评选,共推选60名候选学生,由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评出最终获助学生。获助金额为每人5000元。
(2)参评条件
①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
②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立志成才、乐于奉献,高考成绩班级排名50%以上;
③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没有公认的奢侈品;
④入校后无不良行为(考试作弊、打架斗殴等);
⑤入校后未获得社会的其它助学金。
①重庆大学博世助学金申请表及个人手写申请书;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③若申请人持有所在地出具的困难证明,直系亲属的伤残证明、低保户证明可提供复印件。
5.香港思源助学金
由香港“思源基金会”捐助。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家在中西部地区省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或沿海省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成绩优异的学生。助学金获得者,下一年度可继续申请,如符合条件,可优先给予,每学年申请,经基金会审核批准,可以连续获得该助学金至本科毕业。如不符合条件者可由同一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替换。该助学金每年级20名,资助标准每人4000元。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①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家庭正常收入不能保证学生完成学业,父母有重病人者优先考虑。
②学习努力,学业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平均分达70分及以上,一年级新生成绩以其高考成绩作为评定标准;
③热爱祖国,遵章守纪,关注社会,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④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思想品德素质;
⑤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
已获得该助学金的同学不符合条件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报告思源基金会,取消其受资助资格:
①受到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②生活不节俭,酗酒和赌博者;
③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生活状况,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④不愿意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活动者;
⑤其它问题。
(3)申请材料
①香港思源助学金申请表(下载链接: http://www.siyuan.org.cn/news/info.aspx?id=1370,双面打印)(附彩色一寸照片)
②盖章的上一学年成绩单(一年级新生提供高考成绩单);
③申请书(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申请原因);
④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
本学年继续受助者,须填报《获助学生后续情况跟踪表》及书面形式的本人上一学年学习、生活表现情况。
6.杨涛助学金
此助学金由杨涛先生捐助。
(1)评选范围及名额标准
该助学金评选范围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校评选30名,实行等额评选,各学院分配名额见附件。资助金额为每人4000元。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③学习刻苦,成绩排名在本年级专业前40%以内;
④能积极组织和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3)报送材料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困难证明复印件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1.坚持评选条件,把握评选标准。学院要在学生综合测评、困难认定的基础上,经个人申请,由班团组织民主推荐,并按照奖助学金的评选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推荐出来。原则上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只能获一项社会资助的奖助学金。
2.奖助学金评选工作要强化监督,全面公示。学院须将候选学生名单在报送学校之前进行公示,公示途径要多样化,如学院网页、宿舍、学生集中的网络群等,要尽可能通告到每一位学院学生,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且无异议后,再确定推荐人选。
3.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如实认真填写“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表”纸质表并附所有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以及“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档”.
4.严格报送时间。电子申请表格于10月12日(周一)前发送到506307580@qq.com。
5.学校成立奖助学金审核小组,本科学生民主管理委员会参与其中,对学院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者予以取消。推荐人员名单在全校新闻网公告栏、虎溪校区网页、学工部网页等公开渠道公示五天,师生若有异议,可通过相关电话及邮箱反映,学校管理部门将在三天内及时予以回复处理。学生学校奖学金类评选监督电话:65103554,助学金类评选监督电话:65112427。
6.推荐评选过程中,申请人和评议组等工作组学生如有弄虚作假或严重渎职者,一经核实,取消当事人当学年度评奖评优及各类奖助学金参评资格,已经获取的荣誉予以取消,发放的资金予以追回,同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