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14 | 来源: | 作者:
各位同学: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五四”表彰活动的通知》,现将我院2014-2015学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称 (一) 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员2人、优秀共青团干部2人及十佳青年学生标兵、十佳团支部书记 (二)重庆大学学生社团先进个人及“十佳”1人 (三)重庆大学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及“十佳”1人 (四)重庆大学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及“十佳”1人 (五)重庆大学学生自立自强先进个人1人 (六)重庆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1个 (七)重庆大学优秀团日活动1个 二、评选资格和条件 (一)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及十佳青年学生标兵、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 (2)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积极向上,不参加与迷信活动有关的任何组织或活动; (3)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4)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们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习认真,勤奋刻苦,成绩突出。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参评同类校级“十佳”。(注:市级优秀共青团员必须获得同类校级表彰。) 2、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 (2)具备“优秀团员”的基本条件,担任团员干部; (3)工作踏实,锐意创新,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成绩突出。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参评同类校级“十佳”。(注:市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必须获得同类校级表彰。) (二)重庆大学社团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参与社团工作半年以上; (2)模范遵守校内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3)品德好,工作能力强,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高威信; (4)学习认真刻苦,成绩在班级中游以上,年度内无不及格课程; (5)积极组织、参与社团活动,扎实认真,具有创新精神,成绩突出,能够在社团工作和活动中起到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参评同类校级“十佳”。 (三)重庆大学创新创业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良好; 2、积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成绩显著; 3、团结同学,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引领大学生创新创业。 4、创业方面:具有突出成绩,已成立企业或已组建创业团队并取得一定成绩者; 5、创新方面:在在科技发明已获得专利或具有突出成绩、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者。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参评同类校级“十佳”。 (四)重庆大学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 2、在各级部门或学生自发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社会公益、国际交流、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社区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 3、申报学生需在重庆志愿服务网正式注册为青年志愿者,且服务时长为24小时以上。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参评同类校级“十佳”。(注:市级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必须获得同类校级表彰。) (五)重庆大学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 2、在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残疾、遇到重大伤害或其他困难的情况下,顽强拼搏,自强不息,刻苦学习,全面发展,表现突出。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参评同类校级“十佳”。(注:市级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必须获得同类校级表彰。) (六)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班级团支部机构健全,并能发挥积极的作用; 2、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政策;支部班子政治思想觉悟高、工作能力强; 3、班级成员学习成绩突出,积极参加各项具有特色的支部活动; 4、班级成员团结勤奋、积极上进、勇于实践、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支部,可参评同类校级“十佳”。(注: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必须获得同类校级表彰) (七)重庆大学优秀团日活动评选条件 1、参评所在支部具备“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基本条件; 2、支部组织活动态度积极,并在上一年度中至少有一次具有深刻教育意义的团组织生活; 3、参评活动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健康,气氛活跃,能够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风采,对其精神品质的塑造也具有积极意义; 4、支部成员的参与积极度较高,并能从团组织生活中较为自主的获取深刻的教育熏陶与信仰指引; 5、有较高质量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优先考虑。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活动,可参评同类校级“十佳”奖项。 注:以上奖项中的个人奖项申报者报名截止日期前不能有重修科目。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学院设立“五四”表彰评审小组,组织实施学院的“五四”评选表彰的申报、推荐工作。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及其他先进个人的评选程序 1、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程序 (1)由各二级团组织在广大团员中广泛开展民主评议,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投票表决推选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 (2)各二级团组织对所有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名单进行评审并将事迹材料汇总,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并在本学院公示三天以上,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校团委; (3)学校评审小组负责审定学院上报的获奖推荐人名单,“十佳”的确定要经过评审、答辩环节,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至少公示三天。 2、优秀共青团员及其他先进个人的评选程序 (1)由各二级团组织在广大团员中广泛开展民主评议,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投票表决推选优秀共青团员及其他先进个人候选人; (2)各学院团委对候选人名单进行评审并将事迹材料汇总,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并在本学院公示三天以上,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校团委; (3)学校评审小组负责审定学院上报的获奖推荐人名单,“十佳”的确定要经过评审、答辩环节,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至少公示三天。 (三)优秀团日活动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程序 1、优秀团日活动的评选程序 (1)校团委根据已结束的团日活动中各支部相关的得分排名推举出占总名额数50%的优秀团日活动; (2)其余50%的优秀团日活动由各团支部自荐、二级团组织推荐审核选出,二级团组织自主推荐的优秀团日活动所属团支部应认真核对; (3)优秀团日活动候选团支部需将申请材料提交本学院团组织,学院团委评审通过后,将事迹材料汇总,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在本学院公示后将材料送校团委; (4)学校评审小组负责审定学院上报的获奖推荐人名单,“十佳”的确定要经过评审、答辩环节,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至少公示三天。 2、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程序 (1)由各学院团支部自荐,将申请材料提交本学院团组织; (2)学院团委评审通过后,经公示由团员评议,将事迹材料汇总,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在本学院公示后将材料报校团委; (3)学校评审小组负责审定学院上报的获奖推荐人名单,“十佳”的确定要经过评审环节,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至少公示三天。 四、奖励标准 对获得奖励的集体与个人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奖励: (一)授予各类奖励荣誉证书; (二)通报表扬; (三)个人奖励表格装入个人档案。 五、申请程序 各申请者将相关申报表及材料(电子版)于2015年4月15日下午3点以前发送到邮箱506307580@qq.com。 各同学若有任何疑问,请与院学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65102069 博雅学院 2015年4月14日
各位同学: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五四”表彰活动的通知》,现将我院2014-2015学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称
(一) 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员2人、优秀共青团干部2人及十佳青年学生标兵、十佳团支部书记
(二)重庆大学学生社团先进个人及“十佳”1人
(三)重庆大学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及“十佳”1人
(四)重庆大学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及“十佳”1人
(五)重庆大学学生自立自强先进个人1人
(六)重庆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1个
(七)重庆大学优秀团日活动1个
二、评选资格和条件
(一)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及十佳青年学生标兵、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
(2)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积极向上,不参加与迷信活动有关的任何组织或活动;
(3)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4)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们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习认真,勤奋刻苦,成绩突出。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参评同类校级“十佳”。(注:市级优秀共青团员必须获得同类校级表彰。)
2、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2)具备“优秀团员”的基本条件,担任团员干部;
(3)工作踏实,锐意创新,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成绩突出。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参评同类校级“十佳”。(注:市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必须获得同类校级表彰。)
(二)重庆大学社团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参与社团工作半年以上;
(2)模范遵守校内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3)品德好,工作能力强,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高威信;
(4)学习认真刻苦,成绩在班级中游以上,年度内无不及格课程;
(5)积极组织、参与社团活动,扎实认真,具有创新精神,成绩突出,能够在社团工作和活动中起到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参评同类校级“十佳”。
(三)重庆大学创新创业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良好;
2、积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成绩显著;
3、团结同学,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引领大学生创新创业。
4、创业方面:具有突出成绩,已成立企业或已组建创业团队并取得一定成绩者;
5、创新方面:在在科技发明已获得专利或具有突出成绩、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者。
(四)重庆大学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
2、在各级部门或学生自发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社会公益、国际交流、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社区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
3、申报学生需在重庆志愿服务网正式注册为青年志愿者,且服务时长为24小时以上。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参评同类校级“十佳”。(注:市级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必须获得同类校级表彰。)
(五)重庆大学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在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残疾、遇到重大伤害或其他困难的情况下,顽强拼搏,自强不息,刻苦学习,全面发展,表现突出。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参评同类校级“十佳”。(注:市级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必须获得同类校级表彰。)
(六)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班级团支部机构健全,并能发挥积极的作用;
2、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政策;支部班子政治思想觉悟高、工作能力强;
3、班级成员学习成绩突出,积极参加各项具有特色的支部活动;
4、班级成员团结勤奋、积极上进、勇于实践、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支部,可参评同类校级“十佳”。(注: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必须获得同类校级表彰)
(七)重庆大学优秀团日活动评选条件
1、参评所在支部具备“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基本条件;
2、支部组织活动态度积极,并在上一年度中至少有一次具有深刻教育意义的团组织生活;
3、参评活动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健康,气氛活跃,能够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风采,对其精神品质的塑造也具有积极意义;
4、支部成员的参与积极度较高,并能从团组织生活中较为自主的获取深刻的教育熏陶与信仰指引;
5、有较高质量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优先考虑。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活动,可参评同类校级“十佳”奖项。
注:以上奖项中的个人奖项申报者报名截止日期前不能有重修科目。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学院设立“五四”表彰评审小组,组织实施学院的“五四”评选表彰的申报、推荐工作。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及其他先进个人的评选程序
1、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程序
(1)由各二级团组织在广大团员中广泛开展民主评议,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投票表决推选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
(2)各二级团组织对所有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名单进行评审并将事迹材料汇总,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并在本学院公示三天以上,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校团委;
(3)学校评审小组负责审定学院上报的获奖推荐人名单,“十佳”的确定要经过评审、答辩环节,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至少公示三天。
2、优秀共青团员及其他先进个人的评选程序
(1)由各二级团组织在广大团员中广泛开展民主评议,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投票表决推选优秀共青团员及其他先进个人候选人;
(2)各学院团委对候选人名单进行评审并将事迹材料汇总,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并在本学院公示三天以上,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校团委;
(三)优秀团日活动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程序
1、优秀团日活动的评选程序
(1)校团委根据已结束的团日活动中各支部相关的得分排名推举出占总名额数50%的优秀团日活动;
(2)其余50%的优秀团日活动由各团支部自荐、二级团组织推荐审核选出,二级团组织自主推荐的优秀团日活动所属团支部应认真核对;
(3)优秀团日活动候选团支部需将申请材料提交本学院团组织,学院团委评审通过后,将事迹材料汇总,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在本学院公示后将材料送校团委;
(4)学校评审小组负责审定学院上报的获奖推荐人名单,“十佳”的确定要经过评审、答辩环节,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至少公示三天。
2、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程序
(1)由各学院团支部自荐,将申请材料提交本学院团组织;
(2)学院团委评审通过后,经公示由团员评议,将事迹材料汇总,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在本学院公示后将材料报校团委;
(3)学校评审小组负责审定学院上报的获奖推荐人名单,“十佳”的确定要经过评审环节,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至少公示三天。
四、奖励标准
对获得奖励的集体与个人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奖励:
(一)授予各类奖励荣誉证书;
(二)通报表扬;
(三)个人奖励表格装入个人档案。
五、申请程序
各申请者将相关申报表及材料(电子版)于2015年4月15日下午3点以前发送到邮箱506307580@qq.com。
各同学若有任何疑问,请与院学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65102069
博雅学院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