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5-08 | 来源: | 作者:
博雅2015级同学: 根据重庆大学与山东大学、天津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签订的校际合作协议以及重庆市大学联盟互派本科生交换学习的合作协议,2017-2018学年选派本科学生赴山东大学、天津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重庆市大学联盟(西南政法大学)交换学习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专业及人数 2015级本科生。 山东大学选派专业、人数: 选派专业为两校均有的相同专业(详见附件山东大学学科专业设置),重点选派汉语言文学、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等山东大学优势专业(山东大学今年不接收德语专业学生)。全校共选派学生20人,每个专业最多可选派学生5人,且原则上每个专业只选派同一年级的学生。 天津大学选派专业、人数: 选派专业为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等天津大学优势专业。全校共选派学生10人,其中化学工程与工艺2人、制药工程3人、材料科学与工程3人、热能与动力工程2人。 西南财经大学选派专业、人数: 金融学、会计学两个专业,每个专业派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3人,全校总派出人数不超过5人。 西南政法大学选派专业、人数: 法学6人、新闻学2人、公共事业管理2。 二.选派标准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进取心。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学习刻苦勤奋,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身心健康,能够圆满完成在接收学校的学习任务。 三、选派程序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生自主报名。并与2017年5月12日下午5:00前将重庆大学本科生交换学习申请表、重庆大学学生赴相关高校交换学习承诺书各一份、学生1寸照片(3张)交至博雅小院104办公室韩蕾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包含照片)发送至lac@cqu.edu.cn。 四、派出学生的培养与管理 (一)按照重庆大学的培养计划和接收学校的教学计划及上课时间表,由学院帮助派出学生落实在接收学校的选课计划,要求每学期至少要修满与本校教学计划相对等的学分。学校鼓励派出学生在接收学校选修尽可能多的课程。相关信息可查阅接收学校网站。 (二)派出学生在接收学校学习期限为一学期或一学年(到山东大学、天津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交换学生学习期限为一学年)。 (三)派出学生的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等正常缴费仍在我校缴纳,住宿费在接收学校缴纳。(到天津大学交换学生的专业学费、学分学费和住宿费等正常缴费在接收学校缴纳)。 (四)确定派出以后,派出学生到学院教务老师处申请保留学籍,填写《重庆大学本科学生赴国内相关高校交换学习保留学籍申请表》。 (五)其它事项详见附件中《重庆大学关于与国内高校交换培养本科生的管理办法》、《重庆大学国内交换学生工作流程》。 特此通知。 附件: 1.重庆大学本科生交换学习申请表 2. 重庆大学学生赴相关高校交换学习承诺书 3.重庆大学交换学习学生统计表 4.山东大学学科专业设置 5. 重庆大学关于与国内高校交换培养本科生的管理办法 6. 重庆大学国内交换学生工作流程 7. 重庆大学本科学生赴国内相关高校交换学习保留学籍申请表 博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0一七年五月九日 附件1. 重庆大学本科生交换学习申请表.docx 附件2. 重庆大学学生赴相关高校交换学习承诺书.docx 附件3. 重庆大学交换学习学生统计表.docx 附件4. 山东大学学科专业设置.doc 附件5. 重庆大学国内交换学习学生管理办法.doc 附件6. 重庆大学国内交换学生工作流程.doc 附件7. 重庆大学本科学生赴国内相关高校交换学习保留学籍申请表.docx
博雅2015级同学:
根据重庆大学与山东大学、天津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签订的校际合作协议以及重庆市大学联盟互派本科生交换学习的合作协议,2017-2018学年选派本科学生赴山东大学、天津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重庆市大学联盟(西南政法大学)交换学习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专业及人数
2015级本科生。
山东大学选派专业、人数:
选派专业为两校均有的相同专业(详见附件山东大学学科专业设置),重点选派汉语言文学、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等山东大学优势专业(山东大学今年不接收德语专业学生)。全校共选派学生20人,每个专业最多可选派学生5人,且原则上每个专业只选派同一年级的学生。
天津大学选派专业、人数:
选派专业为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等天津大学优势专业。全校共选派学生10人,其中化学工程与工艺2人、制药工程3人、材料科学与工程3人、热能与动力工程2人。
西南财经大学选派专业、人数:
金融学、会计学两个专业,每个专业派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3人,全校总派出人数不超过5人。
西南政法大学选派专业、人数:
法学6人、新闻学2人、公共事业管理2。
二.选派标准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进取心。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学习刻苦勤奋,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身心健康,能够圆满完成在接收学校的学习任务。
三、选派程序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生自主报名。并与2017年5月12日下午5:00前将重庆大学本科生交换学习申请表、重庆大学学生赴相关高校交换学习承诺书各一份、学生1寸照片(3张)交至博雅小院104办公室韩蕾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包含照片)发送至lac@cqu.edu.cn。
四、派出学生的培养与管理
(一)按照重庆大学的培养计划和接收学校的教学计划及上课时间表,由学院帮助派出学生落实在接收学校的选课计划,要求每学期至少要修满与本校教学计划相对等的学分。学校鼓励派出学生在接收学校选修尽可能多的课程。相关信息可查阅接收学校网站。
(二)派出学生在接收学校学习期限为一学期或一学年(到山东大学、天津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交换学生学习期限为一学年)。
(三)派出学生的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等正常缴费仍在我校缴纳,住宿费在接收学校缴纳。(到天津大学交换学生的专业学费、学分学费和住宿费等正常缴费在接收学校缴纳)。
(四)确定派出以后,派出学生到学院教务老师处申请保留学籍,填写《重庆大学本科学生赴国内相关高校交换学习保留学籍申请表》。
(五)其它事项详见附件中《重庆大学关于与国内高校交换培养本科生的管理办法》、《重庆大学国内交换学生工作流程》。
特此通知。
附件:
1.重庆大学本科生交换学习申请表
2. 重庆大学学生赴相关高校交换学习承诺书
3.重庆大学交换学习学生统计表
4.山东大学学科专业设置
5. 重庆大学关于与国内高校交换培养本科生的管理办法
6. 重庆大学国内交换学生工作流程
7. 重庆大学本科学生赴国内相关高校交换学习保留学籍申请表
博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0一七年五月九日
附件1. 重庆大学本科生交换学习申请表.docx 附件2. 重庆大学学生赴相关高校交换学习承诺书.docx 附件3. 重庆大学交换学习学生统计表.docx 附件4. 山东大学学科专业设置.doc 附件5. 重庆大学国内交换学习学生管理办法.doc 附件6. 重庆大学国内交换学生工作流程.doc 附件7. 重庆大学本科学生赴国内相关高校交换学习保留学籍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