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01 | 来源:重大教务处 | 作者:
各同学: 根据第二专业的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2011、2012、2013级修读第二专业的同学请于第一周到所修第二专业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报道、确认选课等手续,具体问题咨询相关学院。 2 、请第二专业未单开班学院的教务老师,于第一周在网上为修读本院第二专业并已办理报道、确认选课等手续的学生选课。 3 、各单开班学院(贸行学院、经管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修读第二专业学生,必须于9月5日前在重大教学网选课系统(www.jwc.cqu.edu.cn)进行确认。 4 、各单开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经管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为方便修读第二专业学生,将集中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其具体安排如下: 1 )修读公共管理学院第二专业的全体同学,请于9月5日前到A区人文文科楼105室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65104743,高老师。 2 )修读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第二专业的2011、2012级同学,请于9月3日当天(9:00—17:00)到A区经管大楼711室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65105763,毛老师。 修读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第二专业的2013级同学,请于9月4日当天下午13点,到虎溪校区D1135教室集中开会;会后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65105763,石老师。 3 )修读外国语学院第二专业的全体同学,请于9月5日前到虎溪校区外国语学院大楼301室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65678517,田老师。 4 )修读法学院第二专业的全体同学,请于9月5日前到B区法学院大楼114室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86661063,傅老师。 5 、已取得第二专业修读资格但决定放弃修读或中途放弃修读的学生请于第三周(9月20日)前到第二专业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放弃修读第二专业有关手续,过期不再办理。 6 、请各学院教务老师于第四周(9月26日)前将在读第二专业学生名单交学生培养科。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