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育教学 > 本科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
20
2022.09

作者:

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2023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3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院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人数,按照《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qu.edu.cn)上对外公布)执行。实际推免生的拟录取人数和名单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最后的确认结果为准。

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曾佐伶、姚飞

成员:唐杰、姜雪峰、李广益、张文涛、董涛

秘书:肖文芳

四、申请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的2023届优秀本科生,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3、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成绩优秀。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五、申请程序

1、凡符合上述招收条件且有意愿申请我校2023年“推免生”,请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 ),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于学院公布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2、申请者一般需在网申时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仅支持pdf格式,格式转换请参考这里:http://app.xunjiepdf.com  ):①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②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③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请提供扫描件。

3、重要提醒:凡考核合格且获得母校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均须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开通时间详见中国研招网公告),按要求填报我校相关学院、专业,并完成相关待录取手续,直至系统显示“待录取”状态。

六、复试要求及安排

1、资格审核

 学院预计于9月23日前通过系统审核学生报名资料并在官网(http://ias.cqu.edu.cn/)公布进入复试名单,学生无需致电学院。进入复试名单的学生请及时加入QQ群号:549143341备注:2023年推免(姓名)+申请学科+本科学校。

2、复试时间:各学科分批次和专业方向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在推免QQ群公布,或其它通信方式联系考生,请考生保持手机和网络畅通,复试截止时间预计2022年9月27日前完成。

3、复试形式:

远程线上复试,具体复试安排见QQ群通知。

4、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为综合考核,总分100分,专业综合占70%,英语口语占30%。(内容包含对思想品德、专业基础知识、英语听说能力、科研创新潜质等综合能力的考察)

5、复试要求:

(1)按照学科(专业)成立推免生复试小组,负责复试综合面试评分,复试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2)全程录音录像。

(3)根据学校规定,每人收取复试费150元,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收费方式见QQ群通知)。

6、体检。考生体检可放在拟录取后入校前体检。入学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学。

7、复试结束后在学院官网公示复试成绩,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8、拟录取:推免生接收工作,以学生自愿申请,及时确认为前提。综合衡量,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对参加本院2022年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线上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和本次复试合格的申请者,须登录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提交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名申请。学院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复试、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复试、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该系统确认是否接收拟录取,否则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以下任一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七、奖助政策

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推免研究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

1. 入学第一年可优先获得学校A等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在读期间可享受学校研究生助学金,具体办法以当年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2. 满足要求者,入学当年可获得推免奖学金;

3. 在读期间可优先获得学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等研究生科研资助项目支持;

4. 可优先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5. 现有奖助政策如有调整,或还有其他奖助学金政策将另行通知。

八、其它说明

1. 若在202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2. 对于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及学位,且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65102009(肖老师)

申诉电话:023-65102076(姜老师)

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