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及各学院: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选课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选课在本学期完成(包括主修课、大学英语拓展课、通识与素质教育课选修);第二轮选课(包括主修专业补退选、通识与素质教育课补退选、第二专业、重修、刷新、跨学院的非限制选修课程选修)在下学期开学后进行。第一轮选课事宜如下:
一、注意事项
1.选课是课程修读、课程考试和取得学分的前提,学生需严肃认真对待,否则将影响到自己的学籍处理和毕业。学生不得请他人代选课程。
2.学生应在每学期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选课,并在网上确认和提交所选课程。每轮选课结束后,不再受理学生的选课需求。
3.学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中公共体育课在“公共体育课管理系统”中选课(公体预约选课由体育学院另行安排),其余课程均得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网上选课,否则无法获取课程修读资格。
4.学生应在学院指导下并依据培养计划完成选课。遇到疑问可咨询学业导师或前往所在学院咨询。对需教务处配合解决的问题,由学院统一反馈到教务处,教务处将及时回应并解决。
5.重修、刷新、辅修二专、非限制性选修课选课将第二轮选课中完成,第二轮选课时间段暂定于下学期开学后1~4周,具体时间安排见下学期开学前7个工作日内的教务网通知。
二、选课时间安排
第一轮选课时段定于6月1日至6月10日,即15周周三至16周周五,10天,共三阶段。
1.第一阶段:6月1日至6月6日,学生选课时间段,共6天。
(注意:第一阶段结束后学校将关闭学生选课权限)
2.第二阶段:6月7日至6月8日,学校完善选课数据,共2天。
3.第三阶段:6月9日至6月10日,学生核对课表,课表中问题及时向学院反映,共2天。
第一阶段学生按年级高低顺序依次开放选课功能(具体时间见下表)。
年级 |
起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时间段 |
总时间 |
2013级(含建筑城规学院2012级) |
6月1日 21:00 |
6月6日 23:00 |
15周周三至16周周一 |
共6天 |
2014级 |
6月2日 21:00 |
6月6日 23:00 |
15周周四至16周周一 |
共5天 |
2015级 |
6月3日 21:00 |
6月6日 23:00 |
15周周五至16周周一 |
共4天 |
三、选课内容及路径
1.入口:http://202.202.1.176:8080/或者 http://222.198.128.126
2.选计划课程:网上选课→排课后选课→选课程/环节→主修(本年级/专业);
3.选大学英语拓展课程(仅供2015级选):网上选课→排课后选课→选大学英语拓展课程;
4.选通识与素质教育课程:网上选课→全校性选修课→选通识与素质教育选修课。
四、选课规则
1.选课总学分不超过28学分。为保证学习质量,学生选课期间主修专业课程、通识课、非限制选修课累计学分上限不超过28学分。其中二专课程、重修课程、刷新课程、假期实践课程的学分不纳入累计学分上限的计算。部分年级专业因培养方案要求其选课累计学分必须突破28学分的情况,需由学院提出申请经由学校教务处同意为其上调累计学分上限。
2.不允许课表中课程时间冲突。学生在选课过程中应保证课表中课程不存在上课时间冲突。学生在选课期间有上课时间冲突的课程,建议以先必修后选修顺序进行选课;当冲突的课程同为必修或者选修时,建议按通识教育、学科大类和专业课程的优先顺序进行选课。
3.有多个授课环节(如理论+实验或者理论+上机)的课程,学生只需选择理论班级,非理论环节将由学校依据理论课选课结果导入相应课表。
4.关于英语拓展课
l 英语拓展课仅供2015级且本学期有修“学业素养英语”系列的学生选修。
l 2015级新闻学院学生本学期需选修2门拓展课。
l 2015级城规学院学生本学期可不选修英语拓展课。
l 2015级其它学院学生选课需选修1门。
l 英语拓展课相关信息请见附件1。
5.关于全校性通识与素质教育课程
l 有关全校性通识与素质教育课程(含“大学国文”课程)的修读须知详见附件2。
l 学生每学期可选修1门全校性通识与素质教育课程。
l 不能跨校区选课。
l 课程更名
原名 |
现名 |
《STG00011建筑智能化概论》 |
《STG00028建筑与城市智能化》 |
《SSG00024中国“移动”:全球产业链与流动人群》 |
《SSG00036全球化与中国“移动”》 |
已修读了上述课程者,再次修读该课程将不计学分 |
l 下学期有六门课程的上课时间为通识与素质教育课程非独享时间,选课时需加注意以免冲突选课。
l 全校性通识与素质教育课程的信息详见附件3、全校性通识与素质教育课程的简介详见附件4。
6.关于翻转课堂教学
l 翻转课堂授课方式与传统课堂授课方式有一定差别,同学们选课时依据自己的兴趣选择。
l 关于翻转课堂的授课方式介绍及翻转课堂试点授课班集请见附件5。
五、选课阶段说明
1.第一阶段,学生在第一阶段时间段内完成选课。
l 学院在选课期间查看各学院学生选课进度,并督促学生在第一阶段时间段内完成选课。
l 学院在选课期间因特殊情况有上调开课人数上限需求,须与开课学院协商,开课学院依据教师授课情况决定是否上调开课人数上限。当上调后的人数超过该教学班的教室容量时,经学院向教务处申请后,教务处依据学校教室资源情况决定可否更换教室。
2.第二阶段,学校关闭学生选课权限并完善学生选课数据。
l 有多授课环节课程,教务科依据学生所选理论课数据将学生非理论环节课程导入课表。
l 学院取消教学班。第一阶段选课结束后,选课人数为0的教学班,学院可以直接取消该教学班,同时通知相应的授课教师;选课人数不为0但与教学班计划的开课人数有一定差距,学院应与授课教师进行沟通,经授课老师同意后可取消该教学班,同时将取消的教学班反馈给教务处。
3.第三阶段,学生核对课表,课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院反应。
l 学生核对课表中所选课程是否符合培养计划要求,如果希望再调整课程,可在第二轮选课通过补退选方式再调整。
l 因选课人数不足而被取消的教学班中学生所选该课程被取消,学生可在第二轮选课中再依据培养方案补选该课程其它教学班或补选其它可被替换的课程。
l 当课表中多授课环节课程的实验课缺失理论课教学班与实验课教学班不一致等情况及时向学院反映。学院收集学生信息,学校教务处依据需求处理。
六、选课咨询电话
教务科:023-65102361、023-65678096
素质办:023-65106405(全校性通识与素质教育课程修读咨询电话)
教务处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