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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 信念义务难题的解答
日期:2023-06-05 21:00来源: 作者:

2023年5月22日下午,重庆大学哲学系“弘道:重大哲学名家讲坛”第四讲、重庆大学高研院文字斋讲座第136讲,在重庆大学博雅书院报告厅成功举行。此次讲座题为“信念义务难题的解答”,由西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重庆市哲学学会会长文学平教授主讲,重庆大学哲学系副教授何祥迪担任与谈人,重庆大学哲学系张文涛教授主持,博雅学院部分教师、研究生和本科生参与了此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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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平教授分享自己的求学经历之后转向谈论“信念”概念。英语belief(信念)一词具有宽泛含义,等同于“相信”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中文的“信念”则侧重于强调“所信”是否符合基本的事实或逻辑。文教授在克利福德的信念概念基础上提出,信念会影响行为、能力、习惯和性格,以及信念具有规范意义,即我们应不应该相信某个判断或陈述,或者能不能够相信某个判断或陈述。信念从不是私人的事情,而是关乎人类命运,因为任何人都拥有对“我们现在所信的一切”进行质疑的普遍义务;任何人都应该把没有充分证据的东西视为错误的。

信念的义务是否可能?信念如何转变为义务?信念与义务跟意志与行为具有什么关系?文学平教授从直接意志论、非意志论、间接意志论、信念相容论和否定意志论这五方面来解答这些“信念义务难题”。直接意志论认为我们可以直接凭借意愿来相信某个事物或理念,它直接否定了信念不自主问题,却存在概念矛盾和不符合经验事实。非意志论否定了意志控制论题,可以为寻求其他解决方式提供依据,也可以为否定信念伦理提供基础,关键是信念责任之前提的不同理解。间接意志论认为信念责任无须预设直接的意志控制,间接的意志控制足以形成信念义务。信念相容论指的是信念义务无须任何形式的意志控制。依照否定意志论,信念获得与信念消除之间具有非对称性,可以预设信念伦理是在某种意志控制的框架之内。正如苏格拉底的诘问常常无果而终一样,文教授在讲座最后提出“信念伦理”还是方兴未艾的伦理研究方向,学界关于它本身是什么和它是否可能也未取得共识,因此这种研究暂时只是一种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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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人何祥迪老师针对今天的讲座内容,做出了三方面的点评。传统伦理学主要包括德性论、功利论(结果主义)和义务论,而信念义务则跟康德式先验义务完全不同。当代行动理论特别强调行动是由信念和动机构成的,任何行为都有一个信念,但是信念义务则集中关注意志与信念的关系,这说明它跟行动理论也不同。也许它更接近古代德性论,“信念”对应古希腊的doxa(意见),“意志”对应古希腊的boule(谋划、计划、意志)。何老师提出一个问题:如果当今的信念伦理跟意志相关,那么一个拥有意志能力更强的人是否比意志能力更弱的人更有道德,或者更无道德?文教授认为我们可以用意志控制自己的信念,我们可能成为更高尚的人,也可能成为更卑劣的人。假说有信念伦理的存在,我们才可以接着去研究信念伦理的规范。文教授认为对信念伦理的规范,现在粗略地划分,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证据主义,相信没有充分证据的东西是不符合道义。二是实用主义,可以细分为两类。一个是依赖于真理的实用主义,信念的获得与不获得依赖真理。另一个是独立于真理的实用主义,不论信念真假,只要这个信念可以带来某种益处,那么这也是符合道义的。三是信仰主义,其背后的信念原则可以夸张地来说是荒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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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授的讲座激发了同学们的兴趣,针对信念伦理提出若干问题。一位同学认为今天讲的都偏向于经验主义,没有更多讲信仰问题,从而提问:如何从信仰主义过度到理性主义,尤其是思想史上是如何过渡的。文教授认为虽然我们能从文字上找到某些前后联系或相似性,但对思想史的过渡问题要谨慎回答。可以说信念在这里不存在过渡问题,宗教信仰也是信念的一种形式。最后,主持人张文涛教授对此次讲座作了高度评价,认为文教授对“信念”的讲解非常深刻,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感谢文教授带来的精彩讲座。伦理问题作为哲学问题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本场讲座为新的伦理研究提供了另一种可能性,《大学》有云:“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关于伦理问题的研究亦复如此。


撰稿:龚淼鑫

修订:何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