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我院将本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从德、智、体全面考察,进行差额复试与录取工作。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与学校具体要求,我院成立了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简称“高研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院复试工作。
组长:姚飞
副组长:李东、李放春
成员:贾雯鹤、田雷、曾佐伶、张文涛、邹羽
秘书:肖文芳
我院按学科(专业)成立硕士生复试小组,各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开展相关复试工作。
二、复试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复试报到
2017年3月15日(周三)8:30至17:30到重庆大学博雅小院104室报到【一层楼古建筑、经管学院楼和主教学楼之间】,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复试时间
2017年3月16日(周四)8:30—18:00,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阶段组成。上午9:00-11:00进行专业笔试,下午14:30-18:00进行分组综合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含同等学力、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等加试)复试地点设在重庆大学A区第二教学楼,具体安排报到时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与办法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三部分,分值分别为30分、50分、20分,总分100分。专业笔试时间为2小时,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与外语测试同步进行。
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具体的复试科目见《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科目分值为100分/门。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复试资格与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上线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6后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网下载本人的复试通知书(网址:http://yz.cqu.edu.cn),学校和学院均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也不以其它任何方式通知上线考生。
2.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于报到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复试通知书(下载网址:http://yz.cqu.edu.cn/);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④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证件照片一张(体检用);
⑤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⑥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⑦《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此项仅针对准考证载明学籍学历异常的考生。此类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1日前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至重庆大学研招办,不能提供者,不予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⑧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及其复印件。
参加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准备两份,在所报考学院审查以前,于2017年3月11日以前先到重庆大学研招办按要求进行材料审查。
⑨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若被录取可按部队要求向招生学院书面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2年的申请。
⑩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于2017年3月11日前将“报考登记表”交至重庆大学研招办,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3.每位考生报到时需交纳复试费150元/人,同等学力、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等加试考生还须再加收加试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费100元。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本校应届生除外),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空腹于3月13日-15日之间上午到重庆大学B区校医院或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费35/人,现场交纳体检费。
(五)录取办法
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①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③体检不合格者;
④加试科目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
(六)考生调剂
1、校内调剂
报考重庆大学其他学院的上线考生中,如在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时被淘汰,依据《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7〕8号)相关规定,在符合调剂政策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我院同学科门类中相近学科专业的调剂。具体调剂程序如下:
(1)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站主页,在复试通知书下载系统中,报调剂志愿专业和学院;
(2)学院将在MIS系统中进行双向选择,并确定参加校内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3)拟调剂的学生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校外调剂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我校全日制专业(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原则上不接收校外调剂;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校外调剂政策将在全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含校内调剂)完成后,另行公布(预计在3月25日左右在我校研招网发布)。我院将根据学校安排另行通知。
三、2017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含推免)
学科 |
类型 |
指标数 |
已录取推免生人数 |
010100哲学 |
学术型 |
4 |
3 |
0301Z2法学(道德-政治-法律哲学) |
学术型 |
3 |
1 |
0301J1政治、经济与法律 |
学术型 |
7 |
2 |
050100中国语言文学 |
学术型 |
25 |
16 |
|
少高计划 |
1 |
0 |
合计 |
40 |
22 |
四、复试结果公示
研究生复试工作结束后,3月21日将在我院网站上按相关要求公示复试结果。
五、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并告知学生复议结果。
六、特别说明
1.凡参加过我院2016年7月学术夏令营,并取得优秀营员资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2.未尽事宜,参见“《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7〕8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联系方式
高研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23)65102009
传真电话:(023)65106800 电子邮箱:iasyjw@cqu.edu.cn
联系人:郑老师、肖老师
高研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投诉电话:(023)65102069
联系人:薛老师
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