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育教学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
19
2017.09

作者:

高研院关于接收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教育部有关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文件精神,根据《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接收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姚飞

副组长:曾佐伶、李东、胡佳、李放春

成员:李广益、潘家恩、唐杰、袁敏、张楠、张文涛、钟准 于留振

秘书:肖文芳

(二)按学科(专业)成立我院推免生复试专家考核小组,在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考核小组成员以复试时实际参加专家为准。

二、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申请者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风端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申请者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良好;

3.申请者应获得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4.申请者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时必须获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本科学校为国内优秀高校或优势行业学校的申请者。

三、接收专业

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包括中国语言文学(文艺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文化研究与城市史、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古典学),法学(道德-政治-法律哲学,政治、经济与法律),中国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

四、申请方式

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申请者请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报我院志愿、查看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

五、复试安排

1.我院根据考生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中提交的申请信息,择优通知参加复试。

2.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须提交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仅供审核,复印件上交):

⑴学生证及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⑵ 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及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

⑶ 其他相关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专家推荐函等)。

3.复试时间:由学院通知。

4.复试内容:综合面试为主,内容包含对专业基础知识、英语听说能力及综合能力素质的考察,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5.复试收费: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交复试费150元。

6.体检:学生来校复试期间,到学校A区、B区医院进行体检,不到学校的学生可在当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检报告于拟录取前交到或寄到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博雅学院104)。

六、录取办法

在各专业接受推免生名额范围内,按考生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提出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后续工作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余事项参见《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接收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有关我院研究生导师及其它情况介绍,参见我院官网(http://ias.cqu.edu.cn)。

附1咨询联系和申述渠道

高研院推免生接收工作联系电话:023-65102009

电子邮箱:gyy65102006 @163.com

参加推免研究生报名请加qq群:519170545

联系人:肖老师

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二〇一 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