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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

作者:

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8]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18年学校目前下达高研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数为4名博士生。该招生指标为招收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制四种类型博士生的总指标。具体见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网址http://yz.cqu.edu.cn/view.php?nid=1050

二、招生方式

1、普通招考:指招生单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招生采用“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2、硕博连读:申请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在学硕士生,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申请人须已获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品学兼优。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详见硕博连读选拔相关文件通知。

3、直接攻博:在具有2018年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含重庆大学及外校推免生)中选拔。

三、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姚飞

副组长:李东

成员:曾佐伶、胡佳、李放春、潘家恩、黄瑞成、李永毅

秘书:肖文芳

四、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1、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请各位考生于2018年3月10日上午10点前完成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确认需提交纸质报考资料(原件查看及复印件收取),见招生简章,查询网址:http://yz.cqu.edu.cn/view.php?nid=1050。(请勿邮寄,以防资料丢失);已邮寄材料的学生于3月24日将原件交由学生事务教务办公室博雅学院104查验并缴纳考试费200元/人。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博雅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104肖老师(收),023—65102009

“申请-考核制”考生除上述材料以外,还需补充审查材料如下:

① 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与目录;

②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③ 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④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体检不合格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视情况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5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3、硕博连读申请者将“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书”,连同两份“报考重庆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交至博雅学院104办公室,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3月23日。综合面试等费用按学院相关要求执行。

五、入学考试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方式分为学校组织考试和学院组织考试。“公开招考”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考试(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查询网址:http://yz.cqu.edu.cn/view.php?nid=1050

“申请-考核制”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外国语考试(限外语)。

六、初试工作安排

1.学院组织考试科目

(1)外国语(仅针对“申请-考核制”考生);

(2)专业基础课(针对“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考生);

(3)专业课(针对“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考生);

(4)复试(针对“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等所有考生)。

2.初试时间安排

(1)笔试考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25日

3月24日:上午:08:30-11:30外国语(仅针对“申请-考核制”考生)

3月24日:下午:14:30-17:30专业基础课(针对“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考生)

3月25日:上午:08:30-11:30专业课(针对“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考生)

(2)学院组织考试科目考试地点及安排:3月24前详见博雅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104办公室通知

请各位考生提前半个小时带身份证到达指定考场

七、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细则公布

2018年4月9日前,制定并公布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地点、程序、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复试程序、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比例、复试合格的要求、成绩公示时间、申诉渠道和录取等相关内容。

2、收取复试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3、复试时间安排:

2018年4月20日-2018年5月1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重庆大学研究生官方网站和高研院官方网站。

4、复试内容:

复试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不含应届生)、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体格)等方面进行考查,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以及外语水平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全程录音录像。

5、其它说明

①成绩计算:

“公开招考”: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申请—考核制”: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硕博连读”:总成绩=硕士课程成绩平均分×(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③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在2018年5月20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综合成绩;录取名单由重庆大学研招办统一公示;

④成绩公示。2018年5月20日前在学院网站上按要求公示考生综合成绩。

6、监督和复议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102088

八、录取工作

1、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实行指导教师招生总数限额制度。学校将综合考虑各类形式考生理论考试(或考核)成绩和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成绩,统筹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限额择优录取。

2、2018年6月下旬由重庆大学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8]4号】相关规定执行。此细则高研院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23-65102009。

重庆大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