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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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

作者:

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今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我院将本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从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开展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一、组织领导

1、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院的博士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姚飞

副组长:李东

成员:曾佐伶、胡佳、李放春、黄瑞成、李永毅、潘家恩

秘书:肖文芳

2、我院成立博士生复试专家考核小组,在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工作。

二、招生人数

目前学校下达学院的招生录取计划数如下:4人(具体见研究生院2018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三、初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公开招考考生:外国语执行学校划定的初试合格分数线,业务课1、业务课2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230分;

申请考核制考生:外国语不低于60分,业务课1、业务课2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230分。

四、2018年博士生复试工作安排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且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

(一)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

1、 报到时间、地点

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

上午9:00-11:00报到(重庆大学A区博雅小院104室)

下午15:00-17:30复试面试(博雅小院会议室)

2、提交材料与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提交如下材料:

⑴准考证;⑵身份证及复印件;⑶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仅往届生);⑷学生证及复印件(仅应届生);⑸硕士课程成绩单;⑹能力与证明材料(含外语四、六级成绩单);⑺1寸免冠照片1张。初试已进行资格审核者不重复提交材料,如需补充个人能力材料者(如:外语四、六级成绩证明等)可按时提交材料审核。凡未经查验证明材料擅自参加复试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其复试成绩一律无效。

3、 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每位考生报到时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地点:复试时间定在4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30,地点博雅学院会议室。

2、复试(针对“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等所有考生)。

3、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和外语测试。专业面试主要是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系统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培养潜能与综合素质。外语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外语交流基础与能力(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测试成绩占20%,专业面试成绩占80%。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三)成绩计算

公开招考”: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申请—考核制”: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硕博连读”:总成绩=硕士课程成绩平均分×(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四)公示复试结果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2、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在2018年5月20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综合成绩;录取名单由重庆大学研招办统一公示;

(五)监督和复议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102088

(六)录取工作

1、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实行指导教师招生总数限额制度。学校将综合考虑各类形式考生理论考试(或考核)成绩和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成绩,统筹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限额择优录取。

2、2018年6月下旬由重庆大学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8]4号】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高研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23-65102009。

重庆大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2018年4月16日

附:复试名单

晁群 吴丹 李倩 张鑫(申请考核制) 马赫更里(申请考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