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根据《重庆大学研究生争先创优评选办法(修订)》(重大校〔2016〕327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研究生中开展重庆大学2018至2019学年度研究生“争先创优”评选工作。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
所有在学籍年限范围内且学满一年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原则上在2017、2018级硕士研究生和2016、2017、2018级博士研究生中进行评选)。参评研究生总人数不包括一年级新生。
2.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6 |
13 |
9 |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科技学术创新先进个人、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等学院推荐为0-2人。
二、评选工作要求
1.学院严格按照《重庆大学研究生争先创优评选办法(修订)》(重大校〔2016〕327号)(见附件3)开展评选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被评选的研究生只能评选一项,不能重复评选。
2.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活动,在综合考评基础上择优评选,并将评选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有意愿申请的同学请于2019年10月8日(星期二)前将电子版评选审批表和评选名单汇总表发至邮箱:lac@cqu.edu.cn。
附件:
1.重庆大学“争先创优”评选审批表
2.重庆大学“争先创优”评选名单汇总表
3.《重庆大学研究生争先创优评选办法(修订)》
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2019年9月26日
附件1:重庆大学“争先创优”评选审批表.doc
附件2:重庆大学“争先创优”评选名单汇总表.xlsx
重大委研〔2018〕10号 附件3:《重庆大学研究生争先创优评选办法(修订)》(重大校〔2016〕327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