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1-09 | 来源: | 作者:
各位同学: 为教育、鼓励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早日成为国家、社会有用之才,同时也为了支持重庆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树立镇泰集团良好的社会形象,经双方友好协商,镇泰集团出资在重庆大学设立“镇泰奖学金”与“镇泰助学金” ,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镇泰奖学金 (一)推荐名额及范围 本奖学金适用于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共计40名。 单位 名额 单位 名额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 软件学院 1 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 学院 1 生物工程学院 1 电气工程学院 1 数学与统计学院 1 动力工程学院 1 体育学院 1 法学院 1 通信工程学院 1 光电工程学院 1 土木工程学院 2 化学化工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1 机械工程学院 2 新闻学院 1 计算机学院 1 艺术学院 1 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1 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 1 建筑城规学院 1 自动化学院 1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1 物理学院 1 弘深学院 1 生命科学学院 1 公管学院 1 美视电影学院 1 UC联合学院 1 博雅学院 1 航空航天学院 1 基金会 5 汽车工程学院 1 药学院 1 (二)奖励金额 每人获奖金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 文明;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4.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和综合素质; 5.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获得国家、省部级各种 奖项者优先考虑;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7.学生在同一学年只能获一项社会资助的奖学金。 (四)工作程序及评选要求 1.各学院推荐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学生综合测评基础上,由班团组织讨论、民主推荐,学院审核后提出初步名单,并将拟推荐人选在全院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无异议后,再将确定的候选人报送学校评审。 2.被推荐为奖学金的学生填写 “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表”(见学工部网站下载专区), 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11月11日(周五)上午9:00前发送电子申请表到lac@cqu.edu.cn表格均在学工部网站下载。 3.被推荐学生还须认真填写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见学工部网站下载专区),由学院统一于11月15日(周二)下午5:00前发送邮箱至jxj@cqu.edu.cn。 二、镇泰助学金 (一)推荐名额及范围 本次镇泰助学金不予申报,名额分配给因“博世助学金”资助方名额调整而被替换的学院,共10名,已被相关学院推荐申请“博世助学金”的学生作为本次镇泰助学金申请人。 (二)资助标准 每人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 3.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4.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和综合素质; 5.同一学年未获得其它社会资助的奖助学金
各位同学:
为教育、鼓励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早日成为国家、社会有用之才,同时也为了支持重庆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树立镇泰集团良好的社会形象,经双方友好协商,镇泰集团出资在重庆大学设立“镇泰奖学金”与“镇泰助学金” ,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镇泰奖学金
(一)推荐名额及范围
本奖学金适用于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共计40名。
单位
名额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
软件学院
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
学院
生物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动力工程学院
体育学院
法学院
通信工程学院
光电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2
化学化工学院
外国语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新闻学院
计算机学院
艺术学院
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
建筑城规学院
自动化学院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物理学院
弘深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公管学院
美视电影学院
UC联合学院
博雅学院
航空航天学院
基金会
5
汽车工程学院
药学院
(二)奖励金额
每人获奖金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
文明;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4.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和综合素质;
5.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获得国家、省部级各种
奖项者优先考虑;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7.学生在同一学年只能获一项社会资助的奖学金。
(四)工作程序及评选要求
1.各学院推荐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学生综合测评基础上,由班团组织讨论、民主推荐,学院审核后提出初步名单,并将拟推荐人选在全院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无异议后,再将确定的候选人报送学校评审。
2.被推荐为奖学金的学生填写 “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表”(见学工部网站下载专区), 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11月11日(周五)上午9:00前发送电子申请表到lac@cqu.edu.cn表格均在学工部网站下载。
3.被推荐学生还须认真填写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见学工部网站下载专区),由学院统一于11月15日(周二)下午5:00前发送邮箱至jxj@cqu.edu.cn。
二、镇泰助学金
本次镇泰助学金不予申报,名额分配给因“博世助学金”资助方名额调整而被替换的学院,共10名,已被相关学院推荐申请“博世助学金”的学生作为本次镇泰助学金申请人。
(二)资助标准
每人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00元)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
3.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4.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和综合素质;
5.同一学年未获得其它社会资助的奖助学金